2008「马祖FUN轻松 背包自由行」创意竞赛http://www.taiwandao.org/n/mazu/0872193370.html 来源: 08/07/02
2. 竞赛内容: 参赛队伍可针对「社区服务成果」、「观光产业经营创意」或「地方考察夏令营」,三者择一做为活动构思的主题安排。 「社区服务成果」,举凡展演型、技艺型、社区服务型等社服团队,皆可组团参与竞赛,可以采用社区驻点方式,或与学校学生社团互动方式,达成自我实现及社区回馈,纂写社服日志。 「观光产业经营创意」,针对马祖观光产业构成要素『食、宿、行、购、娱、游』以及各社区可发展之创意商品,与社区居民互动实际了解后,即可由团队提出创意构想。 「地方考察夏令营」,在马祖举办之各种生态踏查文史夏令营,深入的了解马祖闽东文化所蕴含之深意,并撰写课后心得与建议。 3. 参赛办法: 于2008/6/1至2008/10/15,自行组队报名参加 团员资格不限,每队至少5人(含),但同一人不得同时跨队报名参加,若过程中需临时更换或增加成员需事先通报。 4. 报名方式: 于2008年10月15日之前于活动网站上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计画构想书、工作进度表与团员名册。 参赛作品收件截止日期2008年11月1日之前寄交承办单位,地址:台北市中正区怀宁街88号2楼 结案报告书请依「参考格式」攥写。各队若有辅助档案如演示文稿、图片、插画、影片等形式,用来协助阐释内容可一并提供评审参考。 5. 竞赛方式: 由主办单位聘请的产、官、学界专家组成评委会。 初赛以各队缴交之「成果报告书」为主要评审依据。 「社区服务成果竞赛」:创意表现(30%)、社区互动(30%)、成果评估(40%); 「观光产业经营创意竞赛」:创意表现(30%)、整合分析(20%)、可行性(30%)、成果评估(20%); 「地方考察夏令营」:创意表现(20%)、课程表现(20%)、心得建议(30%)、成果评估(30%)。 初赛每组不分名次入围五名,承办单位将以电话、电子邮件通知决赛时间及成果发表会地点。 决赛采用成果发表会形式,评分标准依据初赛总成绩(40%)和现场表现(60%)进行评审,成果发表会现场立即评定名次,评委会的评定为比赛最终结果,参赛者不得异议。 针对三类组各评选出金牌奖、银牌奖、铜牌奖各一名,金、银、铜牌奖队伍将分别获得5万、3万、1万台币奖金。 于三名金牌奖中,评定总冠军一名,加发奖金十万元﹙合计十五万﹚。 参加发表会而未得名者列为佳作,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状及奖品。 会后另行通知签署相关文件及授权书,领取奖金或奖品。 6. 特别约定 参赛者同意将其参赛作品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主办单位,包括报告书、说明文字与图片的版权等。参赛作品将归主办单位所有,不予退还。 同意遵守比赛的相关规定,接受主办单位及其评委会的最终裁决 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,即被视为授权主办方整体或部分使用、出版其参赛作品,主办方可以通过授权、直接使用,照片等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促销、展示、媒体评论、艺术创作、广告、营销宣传、会展等活动,在使用上不受参赛者任何限制,亦无须向参赛者支付任何费用。 规范不清楚的部份以主办单位解释为准。 7. 团费补助: 过程中参赛团队需实际到访马祖与地方协会或居民互动,回台缴交成果报告书后一次拨付。 「社区服务成果竞赛」,每旅次每人补助五百元; 「观光产业经营创意竞赛」,每旅次每人补助四百元; 「地方考察夏令营」,每旅次每人补助三百元。 团队所有成员在马祖住宿时间若未达两夜以上,补助金额减半; 在马祖住宿时间超过五夜以上,补助金额加发40%。 名额仅限六百名,经费用罄将于网站公布,并停止补助。
主办单位: 台湾观光产业升级策进会 上一篇暂无 ←—→ 因应旅游旺季 八八坑道展开门面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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