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的形犹如一[田]字﹐青细的线条洽如一[尾]字﹐也像条绿色通道﹔藉着好花与绿叶相衬﹐以花草象征田尾的特色﹐即[花的故乡]---田尾。花乡之美---竭诚欢迎您共赏之
乡镇命名释义:
本乡位于本省中部浊水溪八堡二圳之下游﹐水流自二水流经田中而至本乡境﹐上游居民称下游为田尾﹐故本乡称田尾庄﹐民国卅四年十月本省实施地方自治改称田尾乡。
【地理环境】
(1). 地形﹕本乡属旧浊水溪流域﹐全部地形如长竿﹐东西长9.75公里。南北宽3.38公里。
(2)、境界与面积:东邻田中镇、社头乡,西连溪湖镇、埤头乡,南毗北斗镇,北接永靖乡。总面积24.0375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20008公顷 。
(3)、村邻数: 目前本乡有 20村、205 邻。
(4)、人口数: 人口数:3万人以上。
主要道路:
1. 纵贯公路台一线贯穿本乡,北经永靖可抵员林和彰化,南行可达北斗镇。
2. 由台一线入中正路西行,经正义、海丰村可接彰水路抵溪湖。
3. 由田尾国校东行,经福田村(小红毛社),抵社头乡。
4. 由溪畔村进入,路全长四‧七公里的「公路花园园艺观光区环园道路」,路宽九公尺,区内面积三四一公顷,为盆栽专区之旅游专用道路。
【历史沿革】
本乡在清朝乾隆年间始由闽、粤两省籍民开拓,时分东螺,东西堡及武西堡,均属彰化县。日据初年改属台中县彰化支厅所辖,民国九年日本台湾总督地方自治制度改制隶属台中州、北斗郡、同时改称「田尾庄」所辖分为八大字「田尾、饶平厝、曾厝崙、镇平、小红毛社、海丰崙,打帘,卅张犁」,各置保正一名,民国卅四年本省光复行政区域归属台中县北斗区改称「田尾乡」,民国卅九年十月本省实施地方自治行政区域调整,将本乡划归彰化县。